中大品牌:会计从业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审计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经济师 | 价格鉴证师 | 企业法律顾问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历年试题 >> 会计法规 >> 正文
2004年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法规》试题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6 16:02:33 阅读次数:次 打印

  E、税收行政复议

  1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款征收措施的是( )。

  A、加收滞纳金

  B、核定应纳税款额

  C、补缴和追征税款

  D、税收保全措施

  E、强制执行措施

  12.《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下列( )行为的,应认定为偷税。

  A、未按规定安装税控装置

  B、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凭证

  C、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

  D、经纳税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E、骗取出口退税

  1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需主管部门派人会通监交的情况有( )。

  A、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监交

  B、所属单位负责人不能尽快监交

  C、不宜有所属单位负责人单独监交

  D、所属单位成立不满一年

  E、所属单位已实行会计电算化

  14.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相比,具有的特征是( )。

  A、强制性

  B、财产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E、公平性

  15.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税金包括 ( )。

  A、消费税

  B、营业税

  C、增值税

  D、城市维护建设税

  E、资源税

  三、判断题

  1.开户单位在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确定的大额现金数量标准的,必须前往人民银行地区分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 )

  2.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应按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 )

  3.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对其处以按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 ( )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6%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 )

  5.金融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限额的比例是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5%. ( )

  6.对于县级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 )

  7.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计入该企业的总收入中,一并征收企业所得税,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

  8.按照银行卡使用的基本规定,单位卡的持卡人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比的支取现金。( )

  9.实物控制是对单位实物安全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如限制接近现金、存货等,以保证资产的安全。( )

  10.委托代理记账的单位,须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 )

  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

  13.某省财政部门为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事务所的监管,决定对该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有审计报告进行一次普查。该决定违反了《会计法》的有关规定。( )

  14.假发票的开具方和索取方都是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责任主体,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15.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16.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具体环节,称为纳税环节。( )

  17.按照委托收款的有关规定,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办理拒绝付款。( )

  18.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没有户籍的纳税人。( )

  19.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予以扣除。( )

  20.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应纳税所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税率。( )

本篇文章共4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4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KUAIJIZ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客户服务电话:010-63712998 63714668 63717880 63714808 传真:010-63737385(自动接收)
业务合作:
010-63785186 京ICP备06000704号 联系信箱:cneea#163.com(将#替换为@)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