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品牌:会计从业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审计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经济师 | 价格鉴证师 | 企业法律顾问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模拟试题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正文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练习中心(二)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6 13:46:47 阅读次数:次 打印

(   )17、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8、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   )19、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   )20、 对于拒不缴纳罚款的纳税人,各级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停付扣封的税收保全措施。

 

练习答案及解析(部分)

 

一.            单项选择题

1.B、2.B、3.D、4.B、5.B

6.D、7.C、8.B、9.C、10.B

11.A、12.C、13.C、14.D、15.C

本篇文章共4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KUAIJIZ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客户服务电话:010-63712998 63714668 63717880 63714808 传真:010-63737385(自动接收)
业务合作:
010-63785186 京ICP备06000704号 联系信箱:cneea#163.com(将#替换为@)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携手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