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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讲义)第五章 会计凭证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4 2:15:06 阅读次数:次 打印

  ④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⑤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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