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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转入转出)须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5-12-19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一、持证人员外地调入石河子

  (一) 携带调出地财政部门拷出的调出人员信息磁盘(3.5吋软盘);

  (二) 携带调出地财政部门填写的《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两张;

  (三) 调入地新工作单位出具的调入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岗位”的证明一份(需盖单位公章,盖财务专用章无效);

  (四) 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二、石河子持证人员调出

  (一)调出人员本人需写申请一份,格式如下:

  申    请

  本人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需注销在石河子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资格证档案号为:

  ×××××┅┅┅(14位);身份证号为:×××××┅┅┅(15位或18位)

  本 人 签 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二)调出人员原单位在“申请”上要加盖公章;

  (三)调出人员需询问清楚调入地部门编码(有6位数);

  (四)携带调出人员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A4纸上);

  (五)携带3.5吋软盘一张;

  (六)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张(不需盖章即填即办)

  办理地点:石河子财政局会计科

  办理人员:晋华

  办理电话:0993—2068605

  石河子财政局会计科
200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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