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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出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5-8-10 阅读次数:次 打印

  日前,市财政局印发《广州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分级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市属单位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指导、监督各区、县级市会计从业资格工作;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持证人员和或无工作单位的常驻居民、持暂住证外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还对会计从业资格办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提出(如初审岗、复核岗、批准岗、后续教育管理岗等)明确要求,形成确保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并规定会计从业资格办理核发工作不得委托中介、社团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得交由临时聘用人员办理。

广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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