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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8-3-11 14:25:59 阅读次数:

  关于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考生一次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并有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成绩(或珠算五级证书),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即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8年3月22日考试:

  8:00—9: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30—12:00《会计基础》,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在全省统一考试前分别由各市财政部门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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