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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会计从业门槛提高无从业资格证书不得当会计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5-8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从5月起,我省开展《会计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会计从业资格检查,严格查处单位任用(或聘用)未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当会计。这是昨日从我省财政部门传来的消息。

  据统计,我省目前有近30万会计人员。去年10月我省制定了《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此外,企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设置的总会计师也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或离开会计岗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调转工作单位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必须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从5月1日至年底,我省各级财政部门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全省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全面检查,对单位任用(或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相应处罚并公告;对以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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