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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会计继续教育结硕果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10-11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今年,湖北省财政厅通过公示培训单位、分类培训会计人员、按学时折算培训内容等措施,建立健全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范了会计培训市场。

  从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处了解到,2006年,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文件,把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纳入重点管理范围。其主要做法是:

  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对培训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公示制度。

  明确学习内容,对会计人员进行分类培训。据了解,所有持证人员必须学习的内容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职业道德等。一般会计人员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电算化等内容;而财务负责人主要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并及时进行知识更新。

  将继续教育相关内容进行学时折算,努力为会计人员提供好服务。“我们主要根据继续教育各科内容的不同、知识量的多少。对培训内容按学时进行折算”,会计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例如,《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核算办法按24学时折算,所有持证人员必须每年按时完成24学时的学习任务。

  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把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落到实处。据了解,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登记周期,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情况将作为登记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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