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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07年度应届毕业生报考注册会计师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5-15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为配合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培养战略,促使更多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行业,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规定,我省鼓励大专以上院校应届毕业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承诺在发放200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准考证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点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验证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和报名IC卡,届时如未能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原考试报名作废,不再要求退还考试报名费用和报名IC卡。
  应届毕业生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福建省应届毕业生CPA考试报名承诺书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
  4.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照片一张。
  其它事项请参阅《福建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附件:福建省应届毕业生CPA考试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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