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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应届毕业生新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20 阅读次数:次 打印

 

会计管理事务公告[2006]5号

  为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市财政局在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中,经省财政厅同意,开放面向2006年大中专院校在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工作,使在校应届毕业生及时享受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政策,有近6000名应届毕业生办理了报名手续。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有效期为自考试之日起一年。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已有单位,请按单位级次到相应的财政部门办理,如无工作单位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办理。程序如下:

  1、打印成绩合格单(从www.sdcz.gov.cn下载打印),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可从www.jncz.gov.cn下载)并加盖单位印章。

  2、持1寸彩照3张、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及上述材料到所属的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IC卡工本费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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