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考人员:
根据《会计法》和《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06]19号)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2006年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今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以下二类情况的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A类:同时报考三科。
B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即2004年4月17日后毕业)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5日上午 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