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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4-7 阅读次数:次 打印

各报考人员: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06]19号)规定,现就我市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今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按以下二类情况的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A类:同时报考三科。

  B类: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即2004年4月17日后毕业)的考生。

  三、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1月5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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