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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07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1月8日-14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7-1-6 阅读次数:次 打印

 

天津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津财会[2005]10号)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在我市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含军队、武警、铁路系统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为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方可取得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需通过财政部门日常组织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三、考试政策

  (一)免试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2005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统考科目合格分数线:统考科目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统考科目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四种题型,必须按照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

  四、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及题型

科  目  

考试时间  

考试题型  

会计基础  5月27日 9:30-11:30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判断题 综合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月27日 13:30-15:00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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