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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重点内容 第一章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19 10:52:53 阅读次数:次 打印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会——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两条例》+《一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监督、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四办法》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七制度》、《两规范》、《两办法》、《一准则》
  (4)地方性会计法规。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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