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而基金计机构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 )
22. 国有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亦可根据需要设置。 ( )
23. 只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能从事会计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 )
24.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专业知识主面的考试,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 ( )
25.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印制、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26.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
27.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后,如事后发现问题,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脱责任,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 )
28. 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岗多人,但不得一人多岗。 ( )
29. 会计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 ( )
30.《会计法》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 ( )
31. 私设会计账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2.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可以提供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财务会计报告。 ( )
33.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飞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对单位并处 3000 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34.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 )
35. 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36. 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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