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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新审计准则有望“按图索骥”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7 17:38:00 阅读次数:次 打印

  9月1日,《中国财经报》以“运用新审计准则有望‘按图索骥’”为题,报道中注协日前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报道称,据中注协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准则指南征求意见稿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内容全面。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共计48项。执业准则按其功能区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具有概念框架功能的准则,重点阐明执业的目标、一般原则、理念和方法论。二是具有实务操作功能的准则。为了使注册会计师掌握不同类别准则的要旨,将所有准则转化为正确的执业理念和行为,针对每项准则,都起草了相应的指南。

  第二,可操作性强。指南是对准则的细化、深化和具体化,为注册会计师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准则提供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因此,增强可操作性是指南的基本定位。指南利用了体例相对灵活的特点,对于具有概念框架功能的准则,系统阐述准则的理论基础、规范的理由和对执业的影响,指导注册会计师如何理解执业理念和方法论。对于具有实务操作功能的准则,重点阐述准则的核心程序和具体方法,增加大量的解释、说明、举例和图示,指导注册会计师如何正确运用程序和具体方法。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和检索,指南尽可能做到与准则对应,指出准则的条目。

  第三,切合实际。由于执业准则在理念和方法上变化较大,指南密切结合我国目前的执业环境和以往的执业实践,以使注册会计师顺利实现由老准则向新准则过渡。同时,指南中提供了大量范例,如业务约定书、前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各类询证函、管理层声明书、业务报告、风险评估程序工作底稿等,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第四,保持了国际趋同。执业准则在框架体系、项目构成和核心内容等方面实现了与国际准则的趋同。对国际审计准则中包含的举例等解释说明性材料,由于我国准则是财政部规范性文件,未能写入准则正文。

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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