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品牌:会计从业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资产评估师 | 审计师 | 统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经济师 | 价格鉴证师 | 企业法律顾问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模拟试题 >>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 正文
2005年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模拟试卷一
编辑整理: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文章日期:2006-9-7 15:44:04 阅读次数:次 打印


15、税务登记包括(  )
A、开业登记  B、变更和注销登记  C、停业、复业登记  D、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6、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使用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经批准的城乡集体工业企业
B、收款人按购销合同先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
C、代销、寄销、赊销商品有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D、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0万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万元
17、票据行为包括(  )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1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的工作包括(  )
A稽核、会计档案保管 B、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C、有价证券和票据的保管
D固定资产明细账和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19、会计专业职务包括(  )
A、正高级会计师  B、高级会计师、会计师 C、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D初级、中级
20会计法律制度按内容分类的内容(  )
A、 综合会计类法律制度  B、会计核算类法律制度 C、会计地方法规D、会计人员管理类法律制度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40分,每小题1分)
1、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行政性法规属于我国财经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 )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适用于港澳台及外国居民 ( )
3、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除结账、改错、冲账等有关情况外,不得用红色墨水书写。( )
4、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 ( )
5、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6、财政部门在对各单位实施监督时,可向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 ( )
7、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检查被检查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 )
8、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应由主管单位派人进行监交。( )
9、会计人员有违反《会计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10、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额机构进行。( )
11、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
12、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可以受理。 ( )
13、汇兑结算既没有金额起点,也没有最高限额。 ( )
14、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则时记载,二者不必一致 ( )
15、会计记录的文字可以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也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 ( )
16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通过该账户办理(  )
17、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
18、票据的持票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人时,持票人到期不获票款的,应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
19、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
20、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天内办理税务登记(  )
21、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不涉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改变的,应办理变更登记(  )
2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
23、发票的种类由省级(含省级)以上税务机关确定,目前分为收据和普通发票(  )
24、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公章(  )
25、对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适用查验征收方式(  )

本篇文章共26页,当前在第04页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打印本文】【回到顶部】【关闭此页
Copyright © 2000 - 2006 WWW.KUAIJIZH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通信地址:北京市市区9321信箱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邮政编码:100093

客户服务电话:010-63712998 63714668 63717880 63714808 传真:010-63737385(自动接收)
业务合作:
010-63785186 京ICP备06000704号 联系信箱:cneea#163.com(将#替换为@)
中国会计证考试网 | 环球教育 | 中大教育 | 携手打造